【圆明网】二零二二零年五月十六日,宋淑花家人接到涿州法院寄来的《执行通知单》,声称对宋淑花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对她罚款一万元,五月十日寄出,十九日前按给予的账号汇款到位,否则强制执行,附加《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和《送达回证一份》。
宋淑花家人从未接到开庭通知、也没接到判决书,突然接到这份罚款通知,对于她丈夫李国林来说,自己的女儿和妻子被双双非法关押,自己又是“取保候审”回家,无论从经济上、身体上和精神上已是巨大的压力,现在更是雪上加霜。
63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淑花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十二月十三日在涿州市法院遭非法视频庭审无果,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得知已经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枉判一年零十个月。可是至今她家人也没接到判决书。
在非法庭审时,法官说:宋淑花如果你说个不炼,我们就让你回家过年。宋淑花当庭说: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给了我健康的身体,让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这样好的功法我当然要炼!
宋淑花,涞水县明义乡南秋兰村人。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获得身心健康。她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矛盾,都找自己的不足,在不断地努力做好人的过程中,她的道德境界升华了,心中没有了委屈、抱怨,做什么事都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处处为他人着想,是村里公认的孝顺儿媳,对瘫痪在床的婆婆接屎端尿、喂水喂饭从无怨言,直到老人安详地离世。
宋淑花向人们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人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这是在做大善事。而现在,这却成了警察非法抓她、检察官构陷她、法官冤判她的所谓“证据”与“理由”。
宋淑花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在北秋兰村集市讲法轮功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永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入室抢劫,警察同时绑架了她丈夫李国林。夫妇二人被非法关押在涞水县拘留所15天后,不但没有放人,于七月一日涞水公安以所谓涉嫌《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名义将他们刑事拘留。
李国林被非法关押在涞水看守所,于七月三十一日被“取保候审”回家,派出所多次找他、传唤他。而宋淑花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看守所,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涿州法院非法庭审无果。而他们的女儿李爽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在北京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至今近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 宋淑花在涿州市法院遭非法视频庭审。宋淑花本人不能来到现场,只能通过视频对话,她脸上被打上了马赛克,看不清,但她声音洪亮、正气十足。当天九点十五分开庭,公诉人照本宣读,走过场,于十点四十分左右结束,草草收场。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家人为宋淑花聘请了北京的律师,律师于三月七日和八日分别向涿州市法院和涿州市检察院以及涞水检察院、涞水公安局和永阳派出所递交《立即纠正宋淑花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才得知宋淑花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已被涿州法院枉判一年零十个月,罚款一万元,已过了上诉期。可是至今家人没接到再次开庭通知,也没接到判决书,律师向他们要判决书被告知:“让家人带着身份证来取。”并说已通知他们法院内部指定的律师。
有关宋淑花一家人的遭遇详见明慧网《河北涞水县李国林夫妇和女儿被非法关押》、《保定市涞水县善良妇女宋淑花被非法庭审》等,请国内外正义人士继续关注这一家人的遭遇,共同制止迫害!
再次奉劝所有参与者,人在做天在看,现在的瘟疫不断升级和扩散,是不是上天在警示人?迫害佛法,迫害佛的弟子罪大如天,如何偿还?神佛慈悲,还在给人醒悟的机会,真心希望各位能够在正与邪、善与恶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也是在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平安与未来!
相关责任人
宋淑花被非法关押地址
保定市看守所
写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田各庄旅游路保定市看守所,邮政:071000
电话:0312-8051616、0312-8051060、0312-5800503
现任所长:阮嘉伟
涿州市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0号(涿州市检察院),邮编:072750
电话:0312-3852822、0312-8638361
现任检察长:王立红(2021年10月19日任职)
现任副检察长:闫维才、孙志新
涿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公诉人:朱晓彤,办公室电话:0312-3865696
涿州市法院(可能有些人员被调动,请知情同修补充)
地址:河北省保定涿州市平安北街124号(涿州市法院)
现任院长:王辉
通知家人开庭的电话:0312-5520128(是负责宋淑花案件的刑二庭电话)
刑二庭庭长崔冠军、副庭长孟祥才
本案主审法官王艳华,座机:0312-5520128,书记员电话:18832725537
本案审判员王亚静:17731862270(宋淑花的罚款单联系电话),书记员蔡佳节
指定律师:李晓倩
司法公开电话:0312-3852351
立案庭电话:032-3852317,法院传真电话:0312-3856143,举报电话:0312-3852315
以下人员可能有些变动
院长王玉海;17731200699
刑一庭解文海:17731205075、03126672972、03126672973
陈法官:13303266681,法官郭运来:13131299294,徐志远;18630265501
郑伟:18931215297、13831249968,彭松青:13703360316、17731205177
赵赛:15613275960、17731205126,康雅丽:13932206942
杨爱静:18811180810
张警察:15830229786、17731205139,朱云峰:15333264226、13472224508
涿州市法院举报受理电话:03123850958(可监督举报:解文海)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检察院
座机:0312-452222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不知姓名的电话:15630205905
现任检察院检察长:贾荣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职)
公诉科张姓:15532268136
副检察长戴文功:13933226906,1963年4月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副检察长李国权:13903125964,男,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张海娟,女,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闫会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涞水现任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案管办主任张萌:13933239089、0312-4525618
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法院
(2021年7月更新)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200号
法院院长刘严冬:18932686565
院领导
宋孟山:13933233818、17731205009
李艳秋:13603324138、17731205016
郭宝林:13903369337、17731205018
苏金生:13703229415、17731205006
杜雪民:13483763766、17731202989
王永刚:13703284253、17731202978
何永强:15532296228、17731202908
刘亚丽:18631206808、17731202909
办公室
王玉良 13785212608、17731205025
张笑梅 13833002159、17731205026
李雪薇 18712779730、17731208663
立案庭
郭敏洪 13833213884、17731202990
夏朝华 13933796106、17731202939
张新鑫 18332881520、17731208551
李志强 13102907029、17731202933
黄雪影 15202218479、17731205307
杨金英 15303229678、17731202936
李红英 17731200715
韩磊 15830264300、17731205037
刑事庭
张建华:13832272076、17731202950
石晶晶:15194951957、17731202963
宋琳:13722239455、17731202952
邢宇晴:17731200710
皮艳杰:17731202951
徐帅:13292909238、17731202962
法警队
毛建中:13903369414、17731205033
张久宏:15931890564、17731205036
刘东升:13930812871、17731202915
祖东阳:13082390022、17731205031
杨艳民:13931696264、17731205032
张涛:13582215141、17731205035
李贺:13400356780、17731200705
涞水公安局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公安局,邮编:074199
办公电话:0312-4528726
办公室电话:0312-4528726
局长冷振宇:13932221889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代春杰:13930218895
河北省涞水县永阳镇派出所
办公室电话; 0312-4581998
所长张文杰:13483922221
所长许春风,副所长李国华
警察李小杰
原所长杨福星:13931286271
提审李国林的永阳镇派出所警察:杜姓警察、张姓警察,还有警号042778、警号042924的警察
明义镇派出所
现任所长王瑞通:15230214000
明义镇南秋兰村书记杨洪蕊:15933587368
明义镇南秋兰村委冀朋:150974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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